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索引號000014348/2024-0154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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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(fā)布機構綠春縣融媒體中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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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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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(fā)布日期2024-06-1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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時效性有效
中共綠春縣委書記何陽同志接待人民群眾來訪公告
為大力弘揚“四下基層”優(yōu)良作風,解決人民群眾“急難愁盼”問題,著力解決一批突出民生訴求,帶動化解一批信訪積案。中共綠春縣委書記何陽同志將于近期公開接待人民群眾來訪,歡迎廣大人民群眾按照《信訪工作條例》的規(guī)定,依法有序地反映訴求。現(xiàn)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:
一、接訪領導
何 陽 中共綠春縣委書記
二、接訪時間
2024年6月21日(星期五)下午14:30。
三、接訪地點
綠春縣信訪局(行政中心A幢1樓)。
四、來訪須知
(一)實行預約制度。反映訴求的群眾,請自公告之日起至6月20日前持本人身份證到縣信訪局接訪股或電話預約(預約時間:8:30至11:00,14:30至17:00,預約電話:0873—4222424)。工作人員將在6月20日前電話告知參加此次接訪的群眾,待縣委信訪聯(lián)席會議辦公室審核后,安排接訪,未預約的不安排接訪。預約時,請反映人提供簡要訴求。
(二)實行登記候訪制度。接到通知參加此次接訪的群眾來訪時,須持身份證或其他有效證件到縣信訪局接訪股(行政中心A幢1樓)進行登記,請按工作人員安排,依次序向接訪領導反映訴求。
(三)推選信訪代表。群眾多人反映同一訴求的,須推選出信訪代表,代表人數(shù)不得超過5人,其他群眾不參加接訪。
(四)真實反映訴求。信訪人提出信訪事項,須客觀真實,不得捏造、歪曲事實,不得誣告、陷害他人。
(五)依法有序信訪。群眾在信訪過程中要自覺遵守《信訪工作條例》規(guī)定,服從工作人員安排,依法有序反映訴求。
(六)不予受理范圍。依法應當通過訴訟、仲裁、行政復議等法定途徑解決的案件;其他縣級領導已經接訪的案件;有關部門按程序規(guī)定正在辦理的案件;信訪事項經過復查復核終結的案件;對司法判決不滿意或訴訟期間的案件。
(七)其他事項。接訪安排時間,若與重要任務或會議沖突,將調整時間提前告知信訪人,具體接訪時間另行告知。
特此公告。
中共綠春縣委信訪工作聯(lián)席會議辦公室
2024年6月1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