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索引號000014348/2023-0266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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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(fā)布機(jī)構(gòu)中共綠春縣委信訪工作聯(lián)席會議辦公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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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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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(fā)布日期2023-12-0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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時效性有效
中共綠春縣委書記何陽同志接待人民群眾來訪公告
為認(rèn)真落實第二批主題教育期間“四下基層”工作制度,推動各級黨組織和廣大黨員干部走好新時代黨的群眾路線,著力解決一批突出民生訴求,帶動化解一批信訪積案,中共綠春縣委書記何陽同志將于近期公開接待人民群眾來訪,歡迎廣大人民群眾按照《信訪工作條例》的規(guī)定,依法有序地反映訴求。現(xiàn)將有關(guān)事項公告如下:
一、接訪領(lǐng)導(dǎo)
何陽 中共綠春縣委書記
二、接訪時間
2023年12月15日(星期五)下午14:30
三、接訪地點
縣信訪局群眾來訪接待中心(行政中心B幢1樓)
四、來訪須知
(一)實行預(yù)約制度。需近期向中共綠春縣委書記何陽同志反映訴求的群眾,請自公告之日起至12月12日前持本人身份證到縣信訪局接訪股或電話預(yù)約(預(yù)約時間:8:30至11:00,14:30至17:00,預(yù)約電話:0873—4222424)。工作人員將在12月13日前電話告之參加此次接訪的群眾,未預(yù)約的不參加此次接訪。預(yù)約時,請反映人提供簡要訴求。
(二)實行登記制度。接到通知參加此次接訪的群眾來訪時,須持身份證或其他有效證件到縣信訪局接訪股(行政中心A幢1樓)進(jìn)行登記,請按工作人員安排,依次序向接訪領(lǐng)導(dǎo)反映訴求。
(三)推選信訪代表。群眾多人反映同一訴求的,須推選出信訪代表,代表人數(shù)不得超過5人,其他群眾不參加接訪。
(四)真實反映訴求。信訪人提出信訪事項,須客觀真實,不得捏造、歪曲事實,不得誣告、陷害他人。
(五)依法有序信訪。群眾在信訪過程中要自覺遵守《信訪工作條例》規(guī)定,服從工作人員安排,依法有序反映訴求。
特此公告。
中共綠春縣委信訪工作聯(lián)席會議辦公室
2023年12月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