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索引號000014348/2017-0903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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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(fā)布機構綠春縣人民政府辦公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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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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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(fā)布日期2017-10-1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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時效性有效
綠春縣2016年“三公”經費決算情況說明
根據(jù)國務院關于推進政府預算信息公開的決策部署和省、州、縣人民政府的相關工作安排,經綠春縣財政局匯總,縣人民政府審定,綠春縣各部門,包括行政單位、事業(yè)單位,以及其他使用財政撥款安排“三公”經費單位2016年度“三公”經費決算情況如下:
2016年全縣“三公”經費決算數(shù)為1498萬元,比上年1819萬元減少321萬元,下降17.65%。其中:因公出國(境)費用0萬元,比上年減少0萬元;公務接待費617萬元,比上年655萬元減少38萬元,下降5.8%;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881萬元,比上年1159萬元減少278萬元,下降23.99%。
綠春縣“三公”經費決算統(tǒng)計表
單位:萬元
項目 | 2015年 決算數(shù) | 2016年 決算數(shù) | 2016年決算比上年增減情況 | |
增減額 | 增減幅度 | |||
合 計 | 1819 | 1498 | -321 | -17.65% |
1. 因公出國(境)費 | 0 | 0 | 0 | |
2. 公務接待費 | 655 | 617 | -38 | -5.8% |
3. 公務用車費 | 1159 | 881 | -278 | -23.99% |
其中:(1)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 | 1159 | 881 | -278 | -23.99% |
(2)公務用車購置 |
按照中央八項規(guī)定和《黨政機關厲行節(jié)約反對浪費條例》等有關文件精神和國務院“約法三章”的要求,以及省委十項規(guī)定、省政府、州委和州政府關于做好預決算信息公開工作的安排部署,我縣財政局將進一步完善“三公”經費管理制度,加強預算執(zhí)行管理,確保我縣本年度“三公”經費決算總規(guī)模比上年只減不增。
“三公”經費口徑說明
一、按照黨中央、國務院有關文件及部門預算管理有關規(guī)定,納入縣財政預決算管理的“三公”經費,是指縣級部門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(境)費、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。其中,因公出國(境)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(境)的住宿費、旅費、伙食補助費、雜費、培訓費等支出;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租用費、燃料費、維修費、過路過橋費、保險費、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;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(guī)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(含外賓接待)支出。
二、“三公”經費決算數(shù):指縣級各部門(含下屬單位)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(含上年結轉結余和當年預算)安排的因公出國(境)費、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和公務接待費支出數(shù)。
三、2016年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“三公”經費的部門均納入統(tǒng)計范圍。我縣各部門“三公”經費,由各部門在綠春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上公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