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索引號000014348/2017-0904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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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(fā)布機構綠春縣財政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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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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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(fā)布日期2017-03-0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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時效性有效
綠春縣2017年 “三公”經費預算情況說明
綠春縣2017年 “三公”經費預算情況公布如下:
綠春縣2017年“三公”經費預算安排1,629萬元,其中,安排因公出國(境)費0萬元,公務用車運行費896萬元,公務接待費733萬元。
一、因公出國(境)費
綠春縣2017年預算安排中無因公出國(境)費。
二、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
綠春縣2017年預算擬安排公務用車運行費896萬元,主要用于保障各部門正常運行工作中產生的公務用車燃料費、維修費、過路過橋費、保險費等支出。
三、公務接待費
綠春縣2017年預算擬安排公務接待費預算733萬元,主要用于接待上級、外地單位業(yè)務指導和工作調研等公務往來支出。經費使用貫徹黨中央八項規(guī)定和省、市、縣委縣政府厲行節(jié)約的要求,嚴格執(zhí)行《黨政機關厲行節(jié)約反對浪費條例》規(guī)定。
綠春縣2017年“三公”經費預算情況統(tǒng)計表
單位:萬元 | |
項 目 | 本年預算數(shù) |
合 計 | 1629 |
1、因公出國(境)費 | |
2、公務接待費 | 733 |
3、公務用車費 | 896 |
其中:(1)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 | 896 |
(2)公務用車購置 |
附件:“三公”經費口徑說明
一、“三公”經費:按照黨中央、國務院有關文件及部門預算管理有關規(guī)定,納入省級財政預算管理的“三公”經費,是指省級部門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(境)費、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。其中,因公出國(境)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(境)的住宿費、旅費、伙食補助費、雜費、培訓費等支出;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租用費、燃料費、維修費、過路過橋費、保險費、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;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(guī)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(含外賓接待)支出。
二、“三公”經費預算數(shù)是指各部門(含下屬單位)從年初預算批復中安排用于因公出國(境)費用、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、公務接待費用的預算數(shù)(包括基本支出和項目支出)。
三、“三公”經費決算數(shù)是指各部門(含下屬單位)使用本級財政公共預算撥款形成的因公出國(境)費、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、公務接待費支出,包括年初預算安排財政撥款支出數(shù)、年中財政追加預算安排支出數(shù)、以前年度財政撥款結余資金安排支出數(shù)。